2010年9月5日

[仕事] 未婚的可悲不在孤單,而是不能早點下班

如果供需法則是市場上的那隻「看不見的手」,
那「未婚無子=更長的工時」的價值觀,應該就是勞動市場裡那隻「看不見的魔爪」吧。

約莫二年前左右的某天下午,
因為一段時間over loading的工作壓力的累積,讓我忍不住崩潰。

當時懷孕的二姊,用前所未有的母性,在電話裡慈祥地安慰我,
說肚子裡的Goody也為我一起加油,如果真的受不了,就離開吧。

二姊丟出來最後一段話:
「不要讓公司以為沒結婚沒小孩的女人很好欺負...」

在工作上總是堅強又盡責的她說,
「我現在才發現,沒有家庭的女人真的很吃虧,大家什麼事情都會丟給妳做...只因為妳不急著回家煮飯、帶小孩。我以前就是這樣...」

在那幾個月前,
我或多或少因為老闆生小孩之後,似乎把重心從公司經營轉移到家庭,而有所感慨以及士氣大減,
再加上其他主要原因而決定離開;
然而到了現在這間很多「資深工作者」的大型公司後,
我漸漸對「工作」與「生活」有了新的認知。

促動我寫下這篇文章,主要的原因是前幾天的一個聚會,
大家在討論某公司可以準時六點下班的超優福利制度。

小主管:「有一次他們開會討論一個案子,到了六點的時候,OOO就停止思考,只講了一句"現在是我的下班時間了"...然後再隔幾分鐘,OOO就很帥氣地離開公司,打卡下班,留下會議室裡一群錯愕的人...」

前同事:「她真的就這樣走了?!」

小主管聳聳肩:「因為公司規定六點就可以下班了阿...」

我們幾個起鬨的人:「那我們可以這樣準時下班嗎?」

小主管:「...那妳可能要先生一個小孩吧...」

儘管說者無心,而且六點下班本來就是遙不可及的夢想,
但當我聽到這樣的回覆時,再度讓我想到二姊說的那句話。真他媽的有道理。

身為F客戶team的我們常常需要去客戶那邊開會,
因為F公司到家裡是順路的方向,所以如果會議時間是四點半或五點開始,我會提前把事情做完,
會議結束後(通常是七點多)直接下班,這樣就不用再繞回公司一趟。

看在某單身女同事K的眼裡,她會用羨慕與敬佩的口吻,說我時間管理得很好;
但相反的,另一位任勞任怨、親力親為、常在公司加班到凌晨的J總監(單身男),
他大部分的反應是吐槽,「吼~太過份了...竟然先落跑...」
甚至有一次,他脫口而出:「真不要臉」
雖然我放在心上了,但因為還算瞭解他,所以我相信他只是不小心的口無遮攔。

只是下從小主管,上至J總監,這兩位懂得享受生活的單身男子都抱持著這樣的觀念,
何況我們還是價值觀較開放的媒體傳播業,
我想職場上應該有更多單身OL,也被這看不見的魔爪箝制著吧。

不過,我也相信,配合加班到什麼程度,可以是個人的工作原則問題;
只要你的工作效率高,又有不可取代性,老闆應該還是會給予尊重與祝福的。
只是有家庭小孩之後,就不用鋪陳一堆苦命、悲情、假正面的理由讓自己脫身:

「我的健康檢查報告紅字一堆,所以現在開始要正常作息,下班去運動...」(這時候可能已經八點了...)

「我週末要進修,培養跨領域的專長,所以無法來公司加班...」(但也已經做好下週一加班的心理準備...)

「今天晚上有飯局,所以要早點下班...」(生命中僅存的一個朋友已經在餐廳奪命連環call了...)

碼的,到底生小孩比較累,還是想辦法早點下班比較麻煩?

相關觀點的延伸閱讀-- 才華洋溢的凱莉學姊

1 則留言:

fengshuicentral 提到...

天意弄人,是你的就是你的...希望您一定要好好珍惜身邊的幸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