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四那年,我修了陳聰富老師的民法總則,
如果我在大一的時候就認識他的話,
或許我會嚐試轉法律系或修更多與法律相關的課程,而不是雙修經濟了。:P
某種程度來說,他應該也算是個熱血教頭,
他讓我願意相信在這個社會上追求公義的這種事還是有人在乎的,
而且那個人不是弱勢者,而是能力優異的人(或許他的優異來自於理想的驅動)。
在那個動盪獨裁的年代,可以淬煉出這樣的抱負,
有時候我在想,是不是當時因為不正義的形式很直接、很單一,
所以醞釀出反動的力量相對也強烈。
而在這個年代,
不公不正的手法五花八門,承載輿論與資訊的工具亦多元,我們可能被單方面偏頗的訊息蒙蔽了耳目;
國際化的趨勢,資源移轉的拉鋸已經不僅止是城鄉之間的差距,而是國際或洲際,一目了然的貧窮或掠奪也許離我們很遠,但它依然存在;
金融與科技的發展讓人更聚焦於貨幣價值的競逐、或充分表現自我,於是越來越多人不在乎自己周遭的環境是不是正在被不正義所侵蝕,或出現異常的警訊。
這種失衡的正義,已經龐大到超過國家怪獸所及。多數人,於是選擇了與怪獸共舞,與數字為伴。
我希望,我永遠不要忘記老師說過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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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ZZZZZZZZZZZ9 看板]
來源:台大教學發展中心
網址:http://ctld.ntu.edu.tw/epaper/?p=1072
時間:2008.09.01
撰稿:講 者:陳聰富(臺大法律學系教授)
文稿整理:劉蘊芝(臺大外文畢)
我的學思歷程: 陳聰富
今天來跟各位談談一些讀書的想法。一開始準備這個演講時,我不知道該講些什麼。我的女兒告訴我:「爸爸,你求學的過程很奇特,講這個大家比較不容易睡著。」因為我喜歡說故事,所以今天我會講講自己的故事,也講一些別人的故事。
叛逆少年郎
今天的中國時報有一則廣告,上面寫著「法律的外衣,黑道的行徑」,這個刊登廣告的人把法律跟黑道擺在一起,跟我今天要說的主題有點相關。因為我知道今天在座的同學,有一批人未來會當專門罵法律人的科技新貴;另一批人就是專門被罵的法律人;另外一批人兩邊都罵,就是社會系的同學。
法律人在社會上經常成為眾矢之的,為什麼我還要念法律呢?
首先我先介紹我的生長環境。我讀書的時代是國民政府禁止在學校講台語,講了要掛牌子,還要罰錢的時代。但是我的小學同學都是窮鄉下人,沒有人會講國語,因而大家都講台語,學校也就無從罰起。
我所處的教育環境也很糟糕,當時我念的是所謂的放牛班,在小學的班上,同學們的經常活動,不是讀書,而是和同學打架,而且還男生女生分兩隊打架比賽。代課老師來上課時,發現連最簡單的社會課本裡的內容,都沒人會。在那時候,沒有人會相信像我這樣的人會當上台大法律系教授。
我所受的教育是有嚴重城鄉差距的教育,還記得國中第一堂物理課,老師要求我們回家量自己走一步路是幾公尺。第二堂課時,老師說,你們班很奇怪,竟然有人走一步是 1.2 公尺,豈不是用跳的方式在走路。 那個人就是我。因為我是用媽媽做草斗笠的台尺量,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一公尺。
在窮鄉僻壤長大的我,之後跑去念台中師專。念師專時,我最常跑去台中中華路的舊書攤看政論雜誌,也看了很多小說。在那個時代,我覺得受益最大的事就是讀小說,所以我經常建議同學,上大學後少去唱歌,多讀小說,一個人性格的養成是讀小說得來的。念師專時我很叛逆,有兩件事可以證明︰第一件事是,當時的師專生都有公費,教官規定要用剩下的公費買下學期的新制服,否則教官就不蓋章,也就是不能註冊。當時的教官權力是很大的。但是我的錢被媽媽收走了,沒錢買制服。教官上午不讓我註冊,我下午就跑到校長室去陳情,之後是校長秘書幫我註冊的。在那段期間,同學都說我是悔過書作家,因為寫悔過書對我來說是家常便飯。
另一件事是,選舉期間我們總是拼命跑去聽黨外演講,因為非常exciting。有次時值美麗島事件之後,台中市當天晚上發布宵禁的消息。我不知道,聽完演講要回學校,經過光復國小,卻怎麼走都走不出人群,這是我第一次參加「群眾運動」而感到害怕。回到學校後,總教官在等我,因為全校只少我一個人,我的腳踏車後還夾著選舉的傳單,還得趕緊偷偷的把傳單丟進草叢裡。因為唸師專時玩太多了,我進台大後就很認真唸書。
正義法律生
為什麼念法律?當時參與反對運動的人都是念法律的,念法律可以對抗政府,是正義的民主鬥士。因為感覺法律可以做很多事,所以我想念法律。
在座很多人可能是因為爸媽說,法律系是第一志願,所以才填法律系。我朋友的兒子考完學測後跑來問我,念物理系或法律系好?他會這麼猶豫,是因為他有個在律師事務所當會計的姑姑告訴他,不要當科技新貴,念法律最好,她老闆一年就賺四五千萬。我的回答是:趕快去念物理系。為什麼?如果你念法律,只想到一年賺四五千萬,這種人來念法律太可怕了。如果他來念法律,卻賺不了四五千萬,他一定會想盡法去賺到。念法律的人不能想著賺錢,否則法律就成為賺錢的工具。
我有個法律學分班的學生,交大光電所才剛畢業,薪水加股票每年就賺了六百多萬元,我們老師職員沒人賺這麼多錢。但是我覺得這個年輕人這輩子完了,他不知道什麼是錢,不知道人生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。他的價值混亂了,就是因為賺了太多錢。所以我常開玩笑說,他的老闆給他的待遇,應該認為是違反「公序良俗」,依據民法第 72 條規定而無效。
雖然很多人都在罵法律人,但最後很多事都要靠法律人解決,法律是可以幫忙解決事情的。舉個例子,有個原告打贏官司,執行法官就帶著一群警察,開著推土機把被告的房子拆掉。被告帶著他所有的親戚朋友站在房子前,拉白布條抗議。結果當被告看到那個執行法官時,馬上說,我們不要為難人家,他是好法官,房子就讓他拆了吧。原來法院裡判案和執行的人經常是不同的法官,恰巧這個執行法官就是當初判案的法官,法官可以做到拆人家房子還讓人心服口服,是很不簡單的,但我堅信這是做得到的。大學時代,我最大的志願是當法官,從沒想過要教書或留學。大三有一門課叫英美契約法,由一位美國來的老師任教。他回美國前,邀請我有機會到美國留學時,到西雅圖玩。我告訴他:我永遠不會去留學。道理很簡單,我家窮的要死,留學對我來說是永遠不會實現的夢。然而,最後我不僅留學了,還讀到博士才回來。我在想,人生很多事情,都不是必然的,也沒有不可能的事。只要有心,很多事情會從不可能,變成可能。
勇敢追夢的瘋子
在歷經多次考試之後,我發現我好像很會考試。在大學畢業後,我跟大家一樣,跑去考研究所。念研究所時,我發現身邊很多同學都去留學了。我心想,這些人成績又沒比我好,他們可以留學,我大概也可以。但是沒錢怎麼留學?於是我就去當律師。有了律師執照,我一個月賺幾十萬。但錢很好賺時,我反而在想一件事:我到底在幹麼?我的人生是收錢用的嗎?我發現,人的行為是可以被錢改變的。但是,我決定不要這樣。通常給你錢的人會改變你,他要求你做什麼,你要他的錢,就會照著做,而你原來的理想就不見了。例如老闆叫你設計一個病毒,你就設計,為了拿到錢,便不會管它將造成多大的危害。所以年輕人最重要的是反省自己在做什麼。那時我下定決心,不要被錢改變我自己,因此決定離開這個行業,出國唸書。大家都說我瘋了,我說:人生難得當幾次瘋子,如果別人一路都說你很聰明,你可能已經喪失自我了。
我的同學在我準備出國時,一直遊說我合開律師事務所。我說:抱歉,我要馬上走。人生就是會有幾個 key moment ,錯過那個點沒去做,就永遠沒辦法做了。於是我介紹班上另一個人和他合開事務所,這個人是我們班上公認的才子,會吟詩作對談吉他,不知迷死多少女生。
幾年過去了,當我留學回國時,他請我吃飯,開了一輛很大的 Benz 來接我。我坐在後座,看到一本書:《托福字彙》。我知道:他的夢想還在他的後座,而我已經完成了。因此我要告訴同學,不要猶豫,有夢想就要往前走。當時要出國,考公費留學考是一個省錢的方法,但一個科目通常只有一個名額,頗具難度。考試當天,好多同學都來了。結果他們說,陳聰富來了,我們還考什麼?考試總共考兩天,於是第二天很多人就不來考了。在他們的禮讓下,我便考上了。為了去美國唸書,我開始重新念英文。由於太久沒念英文的結果,使我只看得懂 be 動詞,其他所有的字,都浮在紙面上,無法消化,我稱之為浮水印的英文。我花了半年念英文,這半年,近視度數增加一百度。藉此我建議同學,要學英文,從明天就要開始(既然今天已經來不及了)。四年裡,每天早上固定念一小時英文,將來必定很可觀。
我曾經去北京大學演講,可知道它最駭人的景象是什麼嗎?早上七點,每棵樹下都有人在念英文,大聲朗誦英文。將來你的對手在對岸,不是你隔壁的同學。英文是一個工具,是現代人的語言,把英文學好非常重要。
結語
很多人在美國留完學後就不回來了,因為美國實在太美了(不然怎麼叫「美」國)。我博士口試完後,就在 Christmas 前的兩三天,昏黃的燈光下,天空開始飄雪。指導老師帶我去看一個 office 。老師說,如果你願意留下來,明天就可以來這個 office 上班。我第一年在哈佛,之後去紐約,那個office 是哪裡呢?就是每次外交部長都會去的外交協會(Foreign AffairsAssociation)。我很瀟灑地跟老師說:我要回台灣把學生教好。 我的老師一直無法理解。但人生有很多選擇,沒有對跟錯,你可以做一些你認為有意義的事。
我聽朋友說,有一個神奇的小孩,現在就念本校電機系二年級。他從建中一路打籃球打到台大來。然而即使你是最聰明的人,很多事,你們是不會學到的,例如電機系不會學到法律系的東西,法律系不會去學電機。你們有太多事要學,要永遠尊重別人,你們現在需要的不是膨脹自己,因為你們已經夠「膨脹」了,你們現在要做的是謙虛的學習。
1 則留言:
老師真的是一個熱血教頭!!!而且,有著一顆,在面對這個社會人事物種種現象時,最最柔軟的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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