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正式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之第37個參與國 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於美東時間10月2日午前,也就是台北時間10月2日深夜, 在國務院由國務卿柯琳頓(Hillary Rodham Clinton)所主持之 「全球旅行暨觀光會議(Global Travel and Tourism Conference)」上, 正式宣布我國為美國「免簽證計畫(Visa Waiver Program, VWP)參與國。 外交部對我國正式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之第37個參與國,熱烈表示歡迎。 未來在台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凡持新版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日以下之商務或觀光旅行, 並事先上網申請「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, ESTA)」 取得授權許可(處理費4美元,授權費10美元,合計14美元), 且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,即可免除預先申請美國B1/B2簽證而直接赴美。
消息稿的剩下十分之八內容, 主要在歌功頌德馬總統的外交政策、 描述達成該計畫的心路歷程(包含: 花了180個億美元向美國軍購武器which our president won't use them at all...), 以及計算給我們看,免簽為全體國民省下的貨幣成本每年9個億(NTD)、排隊成本...等。 請容我忽略。